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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结果及二次检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8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学风和研风,有效惩治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学校统一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了检测。在第一次检测中发现部分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存在复制比过高问题。对复制比过高的论文,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一)凡检测显示文字重合百分比(不含自引部分,下同)<20%,由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论文送审及相关答辩工作。

(二)凡检测显示文字重合百分比在20%-30%(含30%)之间,由研究生和导师写出书面说明,由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论文学术水平决定是否进行论文送审及相关答辩工作。拟进行论文送审及相关答辩工的研究生须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再次检测文字重合比<20%方可。

需要二次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各单位收齐后随《学位论文检测登记表326日上午8:30-9:30交研究生处(日照校区交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会馆2309室),并发邮箱qfnupy@126.com。邮件务必由各单位负责老师使用备案邮箱发送,不接受学生和导师发送,邮件注明各培养单位名称。《学位论文检测登记表》须由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交研究生处。提交的格式和方法与初检时的要求相同,二次检测的论文复制比需低于20%,否则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需要二次检测的学位论文,如二次检测符合要求,在双盲评审环节,将全部由研究生处送审。

(三)凡检测显示文字重合百分比在30%-50%之间,本学期不授予学位,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不少于半年时间的修改,符合要求后经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学位,延长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四)凡检测显示文字重合百分比50%,本学期不授予学位。研究生需重新撰写论文,一年后方可申请学位,延长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同时对其指导教师予以通报。同一导师2年内有2名以上(含2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50%,暂停招生一年。

(五)不能申请学位人员及须二次检测人员详细名单请咨询各院系研究生分管领导老师。未接到通知的学院为检测全部通过,不再单独通知。

另外,个别院系提交论文时,发现有文件命名格式不符合要求、文件打不开等问题,请各院系负责老师本次提交时予以注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检测!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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