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学位 > 工作动态

关于对刘瑞昌违纪处分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4-15 访问数量:

刘瑞昌,学号2020231878,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专业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20214月13日的英语读写课程,该同学代替其他两名同学答到,造成恶劣影响,严重违反校规校纪。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励办法><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取消刘瑞昌本学期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并予以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即日起生效。

研究生所在学院应在5日内将处分决定送达学生本人。无法送达的,本决定公示5日即视为送达。

研究生本人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研究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