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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2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教育相关人员: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山东省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教育相关人员,符合鲁教高函〔202132号要求条件的,均可申报山东省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

申报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

各培养学院、研究生处原则上限报1项;所有成果都应在以上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

二、申报要求

1.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含课程思政建设,下同)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9个类别。

2.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各单位推荐的成果中,前三位主要完成人包含学校负责人(校长、副校长等)的,须提供其对成果贡献的写实性说明(须本人签字、单位盖章,以下简称写实性说明),并作为申请书附件材料一并提交。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个(人),原则上每个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2项。

3.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本科生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及山东省第九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资格的老师,不再参加研究生教育系列的教学成果奖推荐;已获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含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成果,如无新的重大创新进展,不得再次申报。否则,一经核实即取消该成果评审资格、不予增补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成果申报人承担相应责任。

4.成果完成以来应经过2年以上(特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实践检验起始时间,以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计,不含研讨、论证及方案制定的时间。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 2021年12月31日。

5.各学院党委应对推荐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等进行审查把关。主要完成人所在学院党委应对主要完成人进行政治审查。

二、申报材料要求

本届教学成果奖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报送推荐纸质材料两种方式,网上填报方式另行通知,请按以下要求准备好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和纸质材料。

1.《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请书》(附件2)、《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推荐成果汇总表》的 word 版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且有相关人员签名的 PDF 格式扫描件电子文档,以“学院+成果名称+申请书”和“学院+推荐成果汇总表”命名。

2.申请书需提供支撑材料(封面及目录要求见附件4)。(1)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2)主要内容应为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明细表(具体材料应在学院网站上展示,并在明细表显要位置注明网址链接,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无网址链接或无效网址链接均视为无效证明材料),以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等word 版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应列出材料目录;A4幅面,竖装格式,双面打印,不超过50页码,以“学院+成果名称+佐证材料”命名。

3.成果如为著作、教材,应提供纸质版样书1本(套)。

4.成果如含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常用视频格式,以“学院+成果名称+视频材料”命名。应在学院网站上展示,并在申请书相应位置注明网址链接。

5.其他具体要求见附件。

6.未尽事宜以省教育厅正式文件为准。

三、成果评审

1.各培养单位组成评审专家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评审工作,对申报成果材料要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将取消相关成果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培养单位具体负责向学校推荐的成果的遴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和上报;学校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向教育厅推荐的成果的遴选、公示及上报。

2.本次省级教学成果申报与校级教学成果申报一并进行,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可认定为校级一等奖,其他成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择优确定为校级教学成果。

四、材料报送时间

各推荐单位应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推荐成果的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八份)、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研究生处。除指定材料外,不接受其它纸介质材料。

联系人:辛文 0537-4455522;王其涛 0537-4456013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曲阜校区行政办公楼1号楼311室,日照校区会馆2309室。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qfnupyb@163.com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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