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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7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有所变化,为保障研究生学业质量,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对本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如下:

1.所有跨校区授课活动暂停,改为线上方式进行。

2021级及之前年级教学工作:曲阜校区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日照校区采用线下授课方式。

2022级研究生教学工作:曲阜校区自913日起按照课程表启动线上教学;日照校区913日起执行线上教学一周,第二周的上课方式,将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确定后另发通知。

2.请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选择腾讯课堂、腾讯会议、钉钉等平台作为线上授课平台,创建QQ群、微信群等作为即时交流补充方式,通过多元渠道保障线上教学顺利进行。

3.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领导、教学秘书都应进入线上教学平台,及时督查教学开展情况。

4.各位任课教师要遵守《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研究生处和研究生教育督导将随机查课,如有发生未正常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将对任课教师和相关学院严肃处理。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任课教师要加强研究生上课考勤管理,各培养单位要对缺课学生逐一落实并详细登记原因,严格落实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6.任课教师要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到课堂教学,严格遵守学校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坚持立德树人,做好学生思想和舆情引导工作,积极传播正能量。

7.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应根据实践要求,增加模拟实践、网络实践等实习实训方式;所有在外实习实训学生,均要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管理和学校关于实习实训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还要与实践单位保持密切联络,确保研究生实习质量和身心健康。

8.2022年下半年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不端检测、预答辩、提交盲审论文、答辩及报送最终版论文等环节,按照往年时间安排进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后续通知预答辩及答辩的形式。

9.研究生导师应为研究生制定合理的学习、科研和实践计划;可充分利用现代通信网络,召开多种形式组会,确保师生交流不中断,提高学生学术能力和培养质量。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联系宋华明(0537-4455522),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联系陈晓婷(0537-4456284)。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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