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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下半年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盲审论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7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2年下半年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

为使我校2022年半年申请学位研究生(博士/硕士)的学位论文盲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送交论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校采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对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进行盲评。为保证论文送审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评审的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校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且拟申请学位人员通过预答辩,否则不予送审。

二、论文评审为网上评审,须提交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学位论文不得体现研究生本人及导师信息)、《论文信息汇总表》(EXCEL表格)和学位论文摘要电子版(文本文档,即txt文件),相关要求如下:

(一)《论文信息汇总表》各字段内容按照要求填写,逐行增加信息,但一定不要改变表结构(不要删除列);各学院汇总表命名为:学院名称_XXHZB。(请注意:该表增加了“是否留学生论文”“导师类别”“导师工作单位”“预答辩成绩”栏,填写要求见附件。)

(二)学位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格式为:10446_学号_LW,如:10446_2015200999_LW。注意:LW是两个大写字母,不是论文题目;“_”注意中英文格式。

(三)摘要电子版的命名格式为:10446_学号_ZY,如:10446_2015200999_ZY。注意:ZY是两个大写字母;“_”注意中英文格式。

学院须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电子材料命名格式(所有文件名中都不能出现空格和小写字母等)、《论文信息汇总表》内容是否准确,若有问题应修改后再汇总、提交到研究生处。

三、所有拟申请学位人员均须提交一份纸质版学位论文,导师和研究生在论文内《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创性说明》和《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上签名,导师还需注明“同意定稿打印”字样并签名。

四、所有学位论文需符合《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及相关规定要求,格式不符者不能参加送审。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不能按时提交论文者,将推迟其论文答辩时间。

五、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学位论文时必须先到财务处交齐学位申请费,各单位提交此类论文时需同时提供学位申请费收据、外语和综合课考试合格证件号码、校内课程成绩单。

六、所有拟评审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和指导教师都要填写导师和研究生承诺书(见附件),由各培养单位收齐后交研究生处,未填写承诺书的不予送审。

七、博士研究生提交论文时,须同时提交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于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ISSHP、CSSCI等收录的学术论文,须提供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开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各单位提交博士科研成果的同时,须同时提交《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一份。

八、盲评工作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及预答辩管理办法》、《曲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及预答辩管理办法》(见附件)执行。

九、盲审论文全部由学校统一送审,博士送审3位专家,硕士送审2位专家。首次参加盲评的研究生不需要缴纳评审费,已参加过盲评的研究生,需个人缴纳本次盲评费用,标准为博士1710元/人(其中使用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3000元/人),硕士800元/人(其中使用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硕士学位论文1300元/人);学院收齐有关盲评费后,统一交学校账户,户名:曲阜师范大学,账号:37001686340050147123,开户行建行曲阜师范大学支行,汇款时请一定要在附言或备注中注明“**学院盲审费”;并将《盲审费缴纳记录表》交研究生处。

十、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0月25日上午10点前,学院将《拟申请学位人员盲审材料清单》《论文信息汇总表》《盲审费缴纳记录表》《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学位论文PDF版和摘要(txt文件)(所有学位论文单独一个文件,所有摘要一个文件)等,按照要求发送至qfnupy@126.com所有电子版由学院指定专人,使用本学院备案过的邮箱报送,不接受研究生个人发送邮件。相关纸质材料,10月25日上午9点-12点交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行政办公1号楼311室或日照校区办公楼309室

注:1.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时间安排提交相关材料,以免影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如有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推迟有关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

2.学院务必要保证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因报送不合规材料产生的后果(含增加盲审费、无法正常答辩等),由学院和个人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宋华明,电话:0537-4455522,主要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陈晓婷,电话:0537-4456284,负责盲审材料收取、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研究生处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