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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7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本学期教学过程中学校将不定期对研究生上课情况进行抽查,学校组织教学检查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水平。望各培养单位加强教学管理工作,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克服教学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以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从课程教学环节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过程,对本学期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课程教学准备

各培养单位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本学期专业课课程表,并于218日前录入到研究生管理系统,学校将按管理系统中的课程表进行督查。

二、加强教学纪律管理

1.各位任课教师要遵守《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研究生处和研究生教育督导将随机查课,如有发生未正常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将对任课教师和相关学院严肃处理。

2.任课教师不能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和地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课时间和地点的,需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调课审批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和学校批准后,方可调、停课,并由任课教师及时通知全体学生。

3.任课教师要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保证上课学时和内容,不得任意删减讲授内容和压缩学时。对于因节假日而耽搁的课程内容,应及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补课。

4.学校将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对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认真履行教学职责、违反教学管理秩序的行为,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5.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考勤,并作好记录。如有研究生缺课记录累计达总课时的三分之一者,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考核的资格,并将经常旷课的研究生名单及时反馈至相关学院和研究生处

6.除学校统一组织或学院申请经学校批准外,研究生不得以参加实验、实习、考察、调研等其它学习任务为由,在课程未结束的情况下,赴校外长期学习和工作

7.各学院应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管理力度,尤其是加大定向培养研究生的管理力度。严肃教学纪律,规范学生请假管理程序,不定期对研究生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学院每学期每门课程考勤抽查次数应在三次以上,如发现旷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考核的资格,随下一级研究生重修;学校将不定期检查学院的抽查记录。

8.各位研究生导师应及时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为研究生制定合理的学习、科研和实践计划,定期召开组会,提高学生学术能力和培养质量。

三、联系方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宋华明,0537-4455522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陈晓婷,0537-4456284


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

      2.《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调课审批表》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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