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人员的论文评审已基本结束,现可对评阅合格学位论文组织答辩,把好学位论文的意识形态和质量关。答辩采用线下形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答辩在2023年6月5日前完成,答辩程序等相关事宜,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暂行办法》《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曲师大校字〔2019〕56 号)执行。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或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专家担任,外籍专家不得担任主席;答辩委员会设秘书 1 人;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5-7人组成,委员中至少有2-3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外单位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设秘书(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人。
3.各单位答辩秘书(或教学秘书)至少于答辩前一周到研究生处审核《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审核无误后,领取答辩记录纸和表决票进行答辩。
4.各单位要在校内公布答辩的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答辩时,要求答辩人一律使用课件。
5.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恪尽职守,对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牢固树立底线红线意识,坚决防范涉及违反党的意识形态、学术不端问题的产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学术荣誉感守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生命线。各培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专家审核职能,严格程序,规范流程,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
6.材料提交
(1)5月16日上午10:00前将《2023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秘书人员名单》(excel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发送至qfnupy@126.com。
(2)6月7日上午10:00前将《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表》和《研究生学位论文政治立场及意识形态审核结果》两份材料电子版(excel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发送至qfnupy@126.com,纸质版相关材料由学院留档。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垂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宋华明,电话:0537-4455522,主要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
陈晓婷,电话:0537-4456284,主要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
研究生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