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鲁学位〔2016〕6号)、《山东省学位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通知》(鲁学位〔2006〕5号),山东省教育厅立项建设了一批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有关项目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19年、2020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2021年立项建设、已超过建设期一半且达到结题要求的,可参加本次结题。
(三)2018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方式
申请结题项目由各有关单位、各培养单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并报送研究生处,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教育厅。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课程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含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国家级课程、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文字案例或视频案例等形式结题。入选国家级案例库的(如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二)专家评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初审;学校组织5人以上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三)材料报送。
1.申报结题的项目,需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sdei.edu.cn:8317/Login.htm,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以下称《结题报告书》),上传佐证材料。(填报系统时间另行通知)
2.结题材料提交学校的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1日上午10:00。
电子版材料:《结题报告书》《结题汇总表》word版、佐证材料pdf版、学院结题工作总结报告(学院对结题材料审核和评价情况)word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并以“XX单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材料”命名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名,发送至qfnupy@126.com。各类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结题报告书,按照“10446+曲阜师范大学+项目编号+主持人姓名+结题报告书”进行命名;结题汇总表,按照“10446+学院名称+结题汇总表”进行命名;佐证材料按照“10446+曲阜师范大学+项目编号+主持人姓名+佐证材料”进行命名;结题工作总结报告按照“10446+学院名称+结题工作总结报告”进行命名。
纸质版材料:《结题报告书》一式5份、《结题汇总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1份、结题工作总结报告(学院领导签字盖章)1份,交曲阜校区行政办公1号楼311室或日照校区办公楼309室。
3.请各有关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不超过本次结题项目总数40%的比例推荐上报优秀项目,并在结题汇总表相应栏目标注。学校将择优上报,用于在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范围内学习和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严禁弄虚作假。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结题。
(二)所有项目都应按照申报计划按期结题,申请撤项或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应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书面报告,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提交省教育厅。原则上只允许立项年度为2019年及以后的项目申请延期,前期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本次不能再提出申请。
(三)省教育厅将对结题项目进行检查,存在不合格的,省教育厅将予以通报,学校将对相关单位、学院和项目主持人进行问责,并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相关项目分配名额。
(四)对通过验收的课程、案例库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联系人:徐 璐 4455297
陈晓婷 4456284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