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鲁教研发〔2023〕1号,以下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3〕12号)的相关要求,拟开展2023年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和数量
(一)立项类别
分为校级教改项目和省级教改项目。2023年省级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根据《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参考指南》(附件1)自主选题申报。根据工作实际,在重点项目中设立专项,支持山东省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建设、工程硕博士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及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和优秀基地建设单位开展相关研究。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不再分类,申报选题参考(附件1)。
(二)申报数量
1.省级数量。2023年全省共立项各类项目135项左右,实行限额申报与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面上、重点(含专项)、重大项目分别立项100项、30项、5项左右。我校可推荐省级项目共6项,其中,面上项目3项,重点项目1项,专项1项,重大项目1项。重大项目和专项项目实行自主申报,我校最多可各申报1项(含牵头或参与),省教育厅将根据实际需要,委托有关单位开展相关项目研究。2023年我校推荐的省级教改项目从校级教改项目中择优评选推荐。
2.校级数量。2023年校级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不超过1项。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教改项目进行评审,评选立项校级教改项目16项(包含推荐到省级的6项)。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鲁教研发〔2023〕1号)(附件2)相关规定,在主持人、成员组成、研究内容等方面符合有关要求,原则上,每人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主持或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积极开展协同创新研究。已经列入国家或省部级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成果的,或已获得其他项目或经费支持的(校级除外),或主持省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1.个人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报研究生处。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申报数量限额择优推荐。
4.网上申报。获得省级推荐立项的项目,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系统”(http://yjs.sdei.edu.cn:8317/login.htm)进行申报,上传教改项目申请书及支撑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做好材料的核查、评审推荐、公示等环节工作,确保推荐质量。对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应的推荐资格。
2.材料报送:各培养单位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10:00前将《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Word版、PDF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支撑材料PDF版(所有支撑材料整合到1个文件中,并做目录页)分别以“学院名称+教改项目申请书+主持人姓名”、“学院名称+教改项目汇总表”、“学院名称+教改项目支撑材料+主持人姓名”命名,由单位汇总后打包发送至qfnupy@126.com。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评审结束后,研究生处将组织拟推荐省级项目负责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填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 璐 0537-4455297
陈晓婷 0537-4456284
附件:1.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参考指南
2.鲁教研发〔2023〕1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