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号)和《曲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曲师大校字〔2015〕8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省级和校级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级项目类别
2023年省级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包括: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青年导师访学研修、山东省行业产业导师。
(一)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评选数量:我校可推荐的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4篇。立项建设(含培育)山东省一流学科、高水平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获得学位人数超过100人的培养单位,可推荐2篇硕士学位论文;其他培养单位可推荐1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不限项申报。其中,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包含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学位依据的实践成果等。
3.申报要求:申报人须正式发表一定数量的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学位论文须符合申报单位的查重要求,不得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外审一次通过,同等条件下,当年度校级优秀论文优先推荐。
(二)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我校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评选数量:我校可推荐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22项,各单位名额分配数量见附件1。
3.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青年导师访学研修
1.申报范围:我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已担任研究生导师。
2.访学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以下称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其中山东大学侧重人文社科类,其他单位侧重理工农医类。
3.遴选数量:我校可推荐5人,其中国内访学研修3人,国外访学研修2人。每个教学单位最多可推荐1人。
4.访学期限:国内访学期限1年,国外访学期限为6个月,访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8月底,具体时间由申报人本人及所在单位与访学单位商定。
5.申报条件: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恪守学术道德,业务素质精湛。在申报相关领域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原则上已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外访学研修还应具备相应的英语水平。
6.工作要求:
(1)在与访学单位充分对接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参与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的导师。
(2)访学人员可根据需要,参与合作团队科技创新工作,包括科技项目申报、联合科技攻关、学术交流研讨、指导研究生等。在中国科学院相关单位访学期间,青年导师统一纳入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的核心科研单元和交叉研发集群创新团队客座人员管理,可优先申请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
(3)访学人员由省教育厅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持青年导师访学期间课题研究、往返交通差旅等费用。经费使用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4)各高校联合访学单位,对青年导师的访学成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并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报省教育厅。对不能完成访学任务或不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的,省教育厅将按程序收回资助经费。
(四)山东省行业产业导师
1.申报范围。我校选聘的校外研究生导师。
2.评选数量。我校可推荐2名。化学与化工学院,工学院,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物理工程学院等理工类培养单位可推荐1名。
3.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与高校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教育教学资源开发、指导研究生科研实践等工作。
(2)具有5年以上行业产业背景,在全省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3)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优先推荐参与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的行业产业导师。
二、校级项目类别
2023年校级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包括: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校级研究生创新成果。
(一)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
2.评选数量: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限项申报,学校评选5篇左右;学校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30篇左右,各单位名额分配数量见(附件1)。
3.校级优秀博士论文申报要求:选题为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方向明确。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学位论文内容在学校规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获得国家专利,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论文体现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成绩均为“优秀”(≥85分)。
校级优秀硕士论文申报要求: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有相关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或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论文体现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成绩均为“优秀”(≥85分)。
(二)校级研究生创新成果
省教育厅将原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统一为研究生创新成果,校级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范围及申报要求参见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的相关要求,我校每个学术学位培养单位限报1-3项;每个专业学位培养单位限报1-2项。获得2022年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成果奖的成果不得申报。
三、名额分配
根据授予学位人员数量、在校研究生数量、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学位论文抽检等情况确定申报名额(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师/学生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三)网上申报。获得省级推荐立项的项目,通过“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sdei.edu.cn:8317)进行,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8:00至10月20日24:00,具体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有关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申报数量限额择优推荐,纸质版材料由学院负责审核并留存。
(二)材料报送。各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word版、汇总表excel版、及以上材料的pdf版和相关支撑材料pdf版(支撑材料应整合到一个pdf文件里面,封面需加盖学院公章,封面之后做目录页),于10月10日上午10:00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打包发送至:qfnupy@126.com,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教师/学生个人发送的邮件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3)Word版和PDF版(含单位推荐意见及签章)+支撑材料PDF版(封面页学院盖章),文件用“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养单位名称-申请人-推荐表/支撑材料”命名。《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9)Excel版和PDF版(含签章)。
2.研究生创新成果:将《研究生创新成果(学术学位)申报书》或《研究生创新成果(专业学位)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中涉及的支撑材料汇总至《研究生创新成果基本情况一览表》。《申报书》(附件4/5)Word版和PDF版(含单位推荐意见及签章)+支撑材料PDF版(封面页学院盖章)+《研究生创新成果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6)Word版,文件用“研究生创新成果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名称-申请人-申报书/支撑材料/基本情况一览表”命名。《研究生创新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10)Excel版和PDF版(含签章)。
3.青年导师访学研修:《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研修推荐表》(附件7)Word版和PDF版(含单位推荐意见及签章)+支撑材料PDF版(封面页学院盖章),文件用“青年导师访学研修-培养单位名称-申请人-推荐表/支撑材料”命名。《青年导师访学研修推荐汇总表》(附件11)Excel版和PDF版(含签章)。
4.行业产业导师:《山东省行业产业导师推荐表》(附件8)Word版和PDF版(含单位推荐意见及签章)+支撑材料PDF版(封面页学院盖章),文件用“行业产业导师-培养单位名称-申请人-推荐表/支撑材料”命名。《行业产业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12)Excel版和PDF版(含签章)。
各类汇总表命名方式:“项目类别-培养单位名称”;各类别项目分别打包,压缩包命名方式:“申报类别-培养单位名称”;学院总压缩包命名方式:“培养单位名称-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我校推荐的省级相关项目从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评选,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从2022年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原则上从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成果中择优推荐。特此说明:为保证和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的一致性,从下年度开始,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将在毕业生获得学位一年后推荐评选。
联系人:徐 璐 0537-4455297
陈晓婷 0537-4456284
附件1:各类别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件2:省级/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3: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4:省级/校级研究生创新成果(学术学位)申报书
附件5:省级/校级研究生创新成果(专业学位)申报书
附件6:研究生创新成果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7: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研修推荐表
附件8:山东省行业产业导师推荐表
附件9: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附件10:研究生创新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11:青年导师访学研修推荐汇总表
附件12:行业产业导师推荐汇总表
附件1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导师指导能力提升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