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学位 > 工作动态

关于做好2021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0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2021级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021级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10月27日前各单位完成考核,硕士、博士中期考核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硕士、博士中期考核表由各培养单位留存

三、考核要求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内容、实施办法、考核结果处理,各单位均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附件5)执行。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入学以来的思想政治、科研水平、业务能力等,各单位要审查博士生各类课程的考试情况,对博士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学科前沿知识水平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考核;实施办法、考核结果处理等相关事项可参考(附件5)。

四、考核程序

(一)培养单位成立中期考核小组成员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组成,也可邀请校内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按照考核要求,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

(二)导师和研究生进行认真谈话,并对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写出评语,提出具体意见。

(三)研究生做出自我总结,填写中期考核表,并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对研究生逐个进行评议。

(四)考核小组对硕士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根据综合情况给予考核结果,并报研究生处。

(五)研究生处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并报学校审核。

考核等级

(一)考核成绩优秀者,各单位根据情况推荐优先享受各类奖学金。特别优秀者如符合提前毕业的相关要求,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所在单位审核,研究生处批准,可提前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提前毕业

(二)考核合格者,继续按培养计划攻读硕士学位,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三)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学习期限1年。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校长批准,终止学业。

六、材料提交

请各培养单位于10月31日上午10: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202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2023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4电子版(EXCEL版及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发送至qfnupy@126.com。《曲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1、2由各培养单位留存,待研究生毕业时与答辩材料一起归入个人档案。

联系人:徐    0537-4455297  

陈晓婷  0537-4456284


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附件2: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附件3:202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4:2023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5:曲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


                                                  研究生处

                                                    202310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