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实施办法》,为做好2022年立项的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2022年立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项目。
二、结项程序
1.本次结项采取个人申请和学院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工作验收表》(附件1)。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项目评审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处。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创新资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验收情况进行通报,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创新资助立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具体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2023年6月申请答辩且主持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及相关研究成果进行认真审核,给出验收意见。不能完成项目预期目标的,培养单位和导师要做出书面说明。
2.2022年之前立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项目,申请延期至本次结题的,一起提交材料,要求同上。
拟申请结题人员后续报销事宜,待学校拨付资金后另行通知。
3.各相关单位于12月11日下午15:00前将《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工作验收表》(附件1)WORD版、《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工作验收汇总表》(附件2)EXCEL版和PDF版、发表的科研成果扫描件(需包含期刊封皮、目录以及论文首页,有多项成果的需整合到1个PDF文件中)汇总后以“XX单位2022年创新资助基金项目验收材料”打包命名发送至qfnupy@126.com。不接受学生个人发送的材料。
联系人:徐 璐,4455297
陈晓婷,4456284
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工作验收表
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工作验收汇总表
附件3:2022年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研究生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