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宇,男,学号2023231081,法学院法学专业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该同学在2024年4月28日的英语听说课程中,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旷课并找人代替答到,严重违反校规校纪。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取消申城宇本学期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并予以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即日起生效。
研究生所在学院应在5日内将处分决定送达学生本人。无法送达的,本决定公示5日即视为送达。
研究生本人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研究生处提出书面申诉。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