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了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项目立项名单和2022年及之前部分延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项目结项名单。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实施办法》现将经费报账相关说明如下:
一、报账范围
“学位论文创新资助基金”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法规、财经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财务规定。可报销发票范围:图书(资料费)、差旅费(需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表》和《曲阜师范大学差旅审批单》)、住宿费(按照财务标准)、学术会议注册费(附正式会议通知)、论文发表版面费等。
二、报账流程
1.准备报账材料。报账须提交发票、曲阜师范大学日常报销单、曲阜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表和曲阜师范大学差旅审批单,请将相关报销材料一起装入信封,信封上注明:XXXX年学位论文创新资助基金报账发票、学院、专业、学号、姓名、本次报销总金额(“立项”或“结项”)。
2.研究生处审核。学院安排负责人统一收齐票据后于5月28日、6月4日,下午3:00-5:00,到研究生处审核材料。曲阜校区:研究生处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研究生处办公室(行政办公1号楼307室)盖章。日照校区:研究生处日照校区负责老师汇总报销票据后统一送曲阜校区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研究生处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学生本人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或校园卡到研究生处日照校区办公室领取票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财务处报销。学生本人携带最终签字盖章的发票、银行卡(建行),到财务处报账(曲阜校区财务处经费核算科131室,日照校区办公楼财务处财务科102室)。
三、其他说明
1.按照财务要求,发票上需注明:
名称:曲阜师范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1237000049554288XJ
2.特别说明:
“学位论文创新资助基金”资助款项分两次划拨:项目立项后,划拨50%;项目完成后,划拨50%。
联系人:徐 璐 4455297 陈晓婷 4456284
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实施办法》
附件2: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项目立项人员名单及金额
附件3:曲阜师范大学日常报销单
附件4:曲阜师范大学差旅审批单
附件5:曲阜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
附件6: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项目报销材料填写说明
研究生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