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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省级和校级高水平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5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4〕10号)

《教学建设项目及成果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师大校字〔2021〕71号 )等文件,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发现和挖掘一批高质量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通过有组织培育,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案、凝练特色、总结经验,为省级和国家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奠定良好基础。

二、培育数量及范围

培育数量:校级培育共15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校级最多上报1项,学校择优推荐省级培育3项。

培育范围:根据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和层次、上届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情况、山东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情况、“811”项目等,综合确定各单位推荐名额。已获得过历次省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重大突破和创新,不再纳入此次培育范围。

三、培育要求

(一)科学选题。各单位应聚焦服务需求,突出产教融合、 科教融汇,在认真分析总结历届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基础上,结合研究生教育当前重点任务、未来发展趋势和自身教育教学特色优势,科学确定培育成果。培育成果应有校级以上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支撑,截至2025年12月应满足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要求(特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优先支持教育教学一线、基础扎实、成果已有基础且可持续、具有不可替代性的成果。

(二)精心培育。各单位应组织培育成果团队科学制定培育任务书,细化年度任务,明晰责任单位与任务分工,确保培育成效。要邀请资深专家对培育选题、培育方案和任务书进行持续论证打磨,重点评估选题科学性、目标实现路径和培育任务、保障 措施等,切实提升培育质量。要及时推广使用,科学评估成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作用,并根据使用情况不断更新完善,做好教学成果的培育、改进、积累与凝练。

(三)强化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教学成果培育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整合多方资源,在人才、经费、条件等方面对培育成果给予重点支持。要突出深化有组织教研,统一思想、集中资源,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培育工作方案,明确实施路径、推进举措,建立统筹推进和内部督办机制,确保如期完成培育任务。

三、其他事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7月19日前,将《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信息表》(附件1)、《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其他支撑材料(压缩包)提交至研究生处电子邮箱qfnupy@126.com。7月24日前,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校级和省级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成果培育项目。

联系人:徐     0537-4455297

唐海峰   0537-4455522


附件:1.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信息表

         2.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