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4〕10号)
《教学建设项目及成果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师大校字〔2021〕71号 )等文件,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发现和挖掘一批高质量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通过有组织培育,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案、凝练特色、总结经验,为省级和国家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奠定良好基础。
二、培育数量及范围
培育数量:校级培育共15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校级最多上报1项,学校择优推荐省级培育3项。
培育范围:根据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和层次、上届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情况、山东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情况、“811”项目等,综合确定各单位推荐名额。已获得过历次省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重大突破和创新,不再纳入此次培育范围。
三、培育要求
(一)科学选题。各单位应聚焦服务需求,突出产教融合、 科教融汇,在认真分析总结历届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基础上,结合研究生教育当前重点任务、未来发展趋势和自身教育教学特色优势,科学确定培育成果。培育成果应有校级以上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支撑,截至2025年12月应满足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要求(特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优先支持教育教学一线、基础扎实、成果已有基础且可持续、具有不可替代性的成果。
(二)精心培育。各单位应组织培育成果团队科学制定培育任务书,细化年度任务,明晰责任单位与任务分工,确保培育成效。要邀请资深专家对培育选题、培育方案和任务书进行持续论证打磨,重点评估选题科学性、目标实现路径和培育任务、保障 措施等,切实提升培育质量。要及时推广使用,科学评估成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作用,并根据使用情况不断更新完善,做好教学成果的培育、改进、积累与凝练。
(三)强化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教学成果培育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整合多方资源,在人才、经费、条件等方面对培育成果给予重点支持。要突出深化有组织教研,统一思想、集中资源,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培育工作方案,明确实施路径、推进举措,建立统筹推进和内部督办机制,确保如期完成培育任务。
三、其他事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7月19日前,将《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信息表》(附件1)、《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其他支撑材料(压缩包)提交至研究生处电子邮箱qfnupy@126.com。7月24日前,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校级和省级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成果培育项目。
联系人:徐 璐 0537-4455297
唐海峰 0537-4455522
附件:1.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信息表
2.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