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根据曲师大校字〔2018〕62号《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意见》,按照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2024级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以下简称“双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选范围
2024级教育博士、2024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未进行过双选的其他年级在校研究生。
二、双选要求
1.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坚持双方自愿原则,本次“双选”工作依据《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意见》(附件1)、《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定与考核办法》(附件2)、《2025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附件3)的相关要求进行,各学院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双选工作方案。
2.参加本次双选工作的导师应是经学校正式公布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三年内没有主持成功申请(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没有在学校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没有出版学术著作,或没有正式发表其他相当学术研究成果的导师,原则上不能参与双选。
3.为保证研究生指导质量,对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主持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点课题、重大横向课题,且经费充足的导师,各培养单位在指标分配上应给予优先考虑。
4.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须配备2名导师,其中校内导师1名,校外导师(实践导师)1名。实行校内导师负责制,原则上以校内导师为第一导师,校外导师为第二导师,校内导师作为学生的第一责任人。校外导师由学院进行聘任和审核,所从事的专业应与所指导的硕士生的专业领域一致。
5.研究生导师只能在遴选的专业或方向进行招生,每年招生总数(包含博士和硕士)原则上不超过4人,严禁跨专业指导研究生;未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每年招生不超过1名。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处理办法》(附件4)等规定,对于上一年度指导的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在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的导师,不得参加本次师生双选。
三、双选程序
1.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师生双选有关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每位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并向参加双选的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公布。
2.各培养单位认真整理指导教师已带学生情况(含2024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含本次参加双选人员),填写《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对应情况一览表》(附件5)。
3.研究生与导师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填写《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附件6),每位研究生可填写三个志愿选报意向,如果双选的第一志愿不能满足,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转请第二、三志愿的导师选择,并做好协调工作。
4.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后报学院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组织本次参加双选的研究生(2024级教育博士、2024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汇总表》(附件7)提报研究生处。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严肃导师双选工作,合理分配导师,根据学校要求和本单位工作方案,按照导师遴选及考核结果进行(24年新遴选和考核合格的导师可以参加双选,24年考核不合格者本次不再参加双选)。
2.指导教师严禁跨专业指导研究生,双向选择后,如无特殊情况,必须按照本次选择结果确定指导关系,无正当理由不允许随意更换研究生导师。
3.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校要求和本单位工作方案,合理分配导师,于9月27日上午10:00前将附件5、7和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等电子版材料以及PDF版(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qfnupy@126.com,纸质版由学院留存,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各培养单位于10月9日前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学籍-师生互选管理”中安排导师。
联系人:徐 璐 4455297,分管导师双选工作;
唐海峰 4455522,负责导师双选工作;
倪芳芳 4456557,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
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意见》
附件2.《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定与考核办法》
附件3.《2025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附件4.《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处理办法》
附件5.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对应情况一览表
附件6.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
附件7.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