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鲁学位〔2016〕6号)、《山东省学位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通知》(鲁学位〔2006〕5号),学校拟于近期开展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数量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次全校符合申请省级结题的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共90项,其中优质课程34项(含调离3人),教学案例库29项(含退休2人),教改项目27项(含调离、退休6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范围
(一)2021年、2022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研究生 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 革研究项目。
(二)2020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本次不结题的后期不再受理。
(三)2023年及以后立项的各类项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结题期限自行组织结题验收,研究生处将组织统一答辩,材料上报时间为结题当年度新申报项目的通知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三、结题方式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课程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含教 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国家级课程、省级以上 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文字案例或视频案例等形式结题。入选国家 级案例库的(如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 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 式结题。结题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 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 项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2023 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二)专家评议。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学校研究生处分别组织开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初评,评议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5人,须给出是否同意结项意见提交研究生处并形成本单位结题工作报告。学校研究生处于11月中上旬组织专家对立项建设已到结题期限的项目进行评议。
(三)验收程序。
2021年、2022年立项建设已到结题期限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和2023年立项建设拟提前结题的项目,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汇报,每项陈述3-5分钟,专家提问时间3-5分钟,专家组审阅结题材料,评议确定是否验收合格。2020年以前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项目,只提交结项相关材料,不再进行答辩汇报。
(四)推荐优秀。
按2024年省教育厅项目结题通知要求,须从结题项目中推荐上报一定比例的优秀项目(推荐比例不超过本次结题项目总数的20%),用于在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范围内学习和推广,本次采用专家组评选的方式确定推荐名单进行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严禁弄虚作假,组织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结题。
(二)对各单位上报的结题验收项目,研究生处近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教育厅抽查存在不合格的项目,予以通报,并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的项目分配指标数。
(三)对通过验收的课程、案例库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五、材料报送
1.学校评审通过结题的项目,需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sdei.edu.cn/xmgl/Login.htm,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上传佐证材料。(填报系统时间另行通知)
2.2020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本次必须结题,不结题的后期不再受理。2021年、2022申请撤项或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应通过“项目 管理系统”提交书面报告,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提交省教育厅。前期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本次不能再申请延期。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电子版结题工作报告(包括结题材料审核和评价情况)、《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word版和佐证材料pdf版于2024年11月11日上午10:00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qfnupy@126.com。(结项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并以“XX单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材料”命名;结题报告书按照“学院+项目编号+主持人姓名+结题报告书”命名;结题汇总表按照“学院+结题汇总表”命名;佐证材料按照“学院+项目编号+主持人姓名+佐证材料”命名)。
联系人:徐 璐 4455297
倪芳芳 4456557
唐海峰 4455522
研究生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