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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研究生)评选暨第十届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9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巩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预备通知》有关要求,为充分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申报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教学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体现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特别是针对目前我校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痛点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具有特色鲜明、贡献突出、应用推广效果明显等特点。

2.教学成果内容主要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拔尖创新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以及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医教协同等方面(要特别关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强国规划纲要所涉重大改革事项,以及国家战略急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3.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教育相关人员均可申报。优先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学校、跨地域之间联合申报。

二、奖项设置

本届高等教育校级、省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1.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高等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2.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高等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本省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要影响;

3.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高等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

三、申报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学生受益为根本,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理论与实践结合,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2.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在教育教学理论或教学实践上有创新,在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上有成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在省内外高等教育界有影响,并取得较高认同度。

3.成果完成以来应经过2年以上(特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实践检验起始时间,以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计,不含研讨、论证及方案制定的时间。

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

(二)申报要求

1.注重申报一线教师的成果,对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创造的成果,中青年教师创造的成果,创新创业类成果,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获得国家认可的成果,通过国际或国家评估(认证)的专业成果优先申报。

2.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教学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可联合申报,由第一完成单位(主持单位)推荐申报(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推荐名额),对成果权属性质须在申报前达成一致。

3.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4.各单位推荐的成果中,推荐现任校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的成果,其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推荐成果总数的20%。(按四舍五入计,但不足1个的可推荐1个),且须提供其对成果贡献的写实性说明(须本人签字、单位盖章,以下简称写实性说明),并作为申请书附件材料一并提交。

5.已获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的成果,如无特别创新进展,不得重复申报。否则,一经核实即取消该成果评审资格、不予增补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6.《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和“写实性说明”应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各学院党委应对推荐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等进行审查把关。主要完成人所在学院党委应对主要完成人进行政治审查。

四、申报及推荐数量

各培养学院(部门)限报1项。本次省级教学成果申报与校级教学成果申报一并进行,校级特等奖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五、成果评审

1.各培养单位组成评审专家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评审工作,对申报成果材料要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将取消相关成果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培养单位具体负责向学校推荐的成果的遴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和上报;学校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向教育厅推荐的成果的遴选、公示及上报。

2.评审原则

注重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注重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特点,深入探索,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突破。

注重一线。优先奖励教育教学一线成果,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成果应经得起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推广性。

注重公平。向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六、材料准备与报送

(一)材料准备

1.《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1)、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

3.成果如为著作、教材,须提交样书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HighProfileLevel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上述第1、2项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第2至5项材料应放在自行创建的成果网址下(无网址链接或无效网址链接均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届时待教育厅正式通知下发,需按要求完成网站建设),同时,全部申报材料应制成CD-R光盘一张(650M/720M)。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5年3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1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暂只需准备《申请书》和教学成果报告)、申报材料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附件2),提交至曲阜校区:研究生处311室,日照校区:会馆309室。同时,将word版和PDF版电子材料(命名格式:学院名称+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内含文件命名格式:学院名称+汇总表、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书/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支撑材料……),一并汇总发送至邮箱:qfnupy@126.com。

联系人:黄美玲  0537-4456186  

        唐海峰  0537-4455522


附件:1.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3.关于开展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预备通知





研究生处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