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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5 访问数量: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实践工作,依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9]1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教学案例人员

曾获省级和校级案例库建设项目资助,且未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的人员都必须参加此项工作;2019年招收教育硕士的每个专业领域,应提交1-3项教学案例。一人可以提交多个教学案例。学院提交多项教学案例的,汇总表中须进行排序。

二、案例要求

见附件:《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9]12号)

三、日程安排

各单位于1212日前,将本单位参加案例征集工作的人员名单电子版报研究生处sunshanghui80@126.com

各单位于1225日前,将教学案例(首页本人签名)、教学案例汇总表交研究生处(曲阜:1号办公楼311室;日照:会馆2309室)。电子版发至:sunshanghui80@126.com

注:教学案例的电子版,每篇案例单独一个word文档,命名为作者姓名_专业领域名称_案例题目

四、案例评审与奖励

学校对教学案例初审,通过初审的教学案例由作者本人负责上传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https://ccc.chinadegrees.com.cn/)(投稿流程见附件 3)。根据学校《教学成果奖励管理办法》,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的案例,每个奖励 3 万元。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孙尚辉

联系电话: 0537-4456284

申报教学案例的老师请加QQ群:(第三届教育案例征集:657903487


研究生处

20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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