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6年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6]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为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
(二)申报成果须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的项目,已获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成果应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并产生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
(四)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二、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分为文艺作品、应用设计、案例报告三类。
(一)文艺作品类:一般适合艺术硕士、翻译硕士,成果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翻译作品等。
(二)应用设计类:一般适合工程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农业硕士等,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
(三)案例报告类:适合其它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成果包括调研报告、医案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申报时,可根据成果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成果形式。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填写《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
(二)培养单位推荐。各单位至少推荐1项优秀成果,但最多不能超过4项,推荐成果大于1项时,应对其进行排名。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级规定的限额,推荐入选名单,同时评选校级优秀实践成果奖。
(四)省学位办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公布并表彰获奖人员。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15年6月20日上午9点将本单位推荐人员申报材料报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行政办公楼1号楼311室或日照校区会馆2309室),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双面打印)。
(二)成果载体:文艺作品类为光盘、图册;应用设计类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为案例报告书。
(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四)《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除第(四)项材料一式1份外,其他纸质材料一律以A4纸张印刷,左侧装订,一式4份报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qfnuzyxw@126.com,成果载体如为光盘的一式2份报送研究生处。
第(三)类材料中,如原件需要返还给个人,则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和原件,待审核完后,将原件退还给个人。
联 系 人:王其涛
联系电话:0537-4456284
电子邮箱:qfnuzyxw@126.com
附件: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
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