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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1 访问数量: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引导各培养单位建立科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和质量评价标准,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促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从2013年开始,开展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我校首届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为我校在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

(二)申报成果须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所取得的成果;

(三)申报成果必须能够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二、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分为文艺作品、应用设计、案例报告三类。

(一)文艺作品类:一般适合艺术硕士、翻译硕士,成果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翻译作品等。

(二)应用设计类:一般适合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等,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

(三)案例报告类:适合其它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成果包括调研报告、医案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申报时,可根据成果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成果形式。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填写《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申报书除校内、校外导师签字外,还需本专业学位两名导师或本行业领域两位专家推荐。

(二)培养单位推荐。各单位至少推荐1项优秀成果,但最多不能超过4项,推荐成果大于1项时,应对其进行排名。

(三)学校评审。学校选出7项成果推荐到省学位办。

(四)省学位办组织专家评审。

(五)结果公示。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入选名单由省学位办公示,公示期为30天。

(六)公布表彰。获奖名单由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公布并表彰。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13年11月11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员申报材料报研究生处,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二)成果载体:文艺作品类为光盘、图册;应用设计类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为案例报告书;

(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除附件2一式1份外,其他纸质材料一律以A4纸张印刷左侧装订,一式3份报送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qfnuzyxw@126.com;成果载体如为光盘的一式2份报送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办公室。

五、其他

参加2013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论坛”(山东艺术学院承办)并获得一、二等奖的成果直接入选首届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

 

附件:1.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

2.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