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聘任的研究生助管进行期末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办法
设岗单位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职责协议书》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结合研究生实际工作,给出相应的考核结果,并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考核表》。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助管,停发12月及之后的岗位津贴,且不能申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
二、时间安排
1月4日—7日,设岗单位对研究生助管进行考核,并填写相关表格。
1月7日下午2:00—3:00,设岗单位将有关表格报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行政办公楼311房间或日照校区会馆2309房间)。
1月12日,研究生处汇总考核情况,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三、注意事项
因财务报账规定,设岗单位务必按时提交考核结果。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敏 王其涛
联系电话:4455297 4456284
研究生处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