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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1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后,学校已通知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自评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学校要在2015330日前上报评估方案。为较好完成这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各单位自评情况进行专项调研。

一、调研范围

学校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全部学位授权点。

二、调研内容

1、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的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资源配置、制度建设等方面),认真梳理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开展情况。

为帮助专业学位授权点充分了解评估内容,将以往专业学位教学评估的指标体系列出(见附件),供各单位参考。

2、本单位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三、时间安排

曲阜校区:2014123­4日。

日照校区:2014129日—10日。

本次评估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人:王其涛  臧付伟

联系电话:4456284 4456014

附件1:合格评估相关文件

附件2:以往专业学位教学评估指标体系(仅供参考)

研究生处   

201412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