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研究决定,学校成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分委员和教育中心,请相关学院于2014年10月21日12点前报送人员名单和校外专家简介,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分委员会
1.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分委员会
委员:工学院、物理工程学院、美术学院及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各报2名校内和1名校外专家。
2.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分委员会
委员:翻译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各报3名校内和1名校外专家。
3.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分委员会
委员:生命科学学院和地理与旅游学院各报3名校内和1名校外专家。
4.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分委员会
委员: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报4名校内专家,经济学院报3名校内专家。两学院各报1名校外专家。
5.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分委员会
委员:音乐学院、传媒学院和美术学院各报3名校内和1名校外专家。
以上5类分委员会的校内专家不能是学院院长,因为他们已经是分委员会中的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
6.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分委员会
主任委员:杜曙光 副主任委员: 1-3人 委员:5-9人(不含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
7. 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分委员会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1-3人 委员:5-9人(不含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
8.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分委员会
主任委员:曹莉 副主任委员: 1-3人 委员:5-9人(不含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
9.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分委员会
主任委员:单承彬 副主任委员: 1-3人 委员:5-9人(不含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
10. 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分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昭宁 副主任委员: 1-3人 委员:5-9人(不含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
11. 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分委员会
主任委员:代合治 副主任委员: 1-3人 委员:5-9人(不含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
金融硕士等6种专业学位类别的教育指导分委会成员由依托单位选拔,其中主任委员为单位负责人,成员数量以7-11人为宜,其中应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
各分委员会校内专家必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外专家应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相关行业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关单位高级管理人员。
二、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负责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日常培养和管理工作。
1. 教育硕士教育中心
副主任: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分管副院长(各相关学院报送)
秘 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秘书(教师教育学院报送)
2. 工程硕士教育中心
副主任:各工程硕士培养单位分管副院长(各相关学院报送)
秘 书:工学院研究生秘书(工学院报送)
3. 翻译硕士教育中心
副主任:翻译学院、外国语学院分管副院长(各相关学院报送)
秘 书:翻译学院研究生秘书(翻译学院报送)
4. 农业推广硕士教育中心
副主任:生命科学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分管副院长(各相关学院报送)
秘 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秘书(生命科学学院报送)
5. 艺术硕士教育中心
副主任:音乐学院、传媒学院和美术学院分管副院长(各相关学院报送)
秘 书:传媒学院研究生秘书(传媒学院报送)
6. 其他6个教育中心
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教育中心设在相应学院,主任和副主任分别由学院院长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中心秘书为各学院从事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1-2人),具体名单由学院负责报送。
人员名单样式参考《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教育中心人员名单(样本)》,校外导师简介包括工作单位、性别、学历、职称、职务和主要成就等信息。
以上两种材料电子版发送到qfnuzyxw@126.com,同时将纸质版交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老办公楼311房间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日照校区:会馆2309房间)。
联 系 人:王其涛
联系电话:0633-3980075 0537-4456284
附件: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教育中心人员名单(样本)
研究生处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