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
为不断提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提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水平,推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争先创优,打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品牌,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决定在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继续开展评选教育硕士优秀教师(包括指导教师和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的工作。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结合学校实际,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评选实行限额推荐,每个学院限推1人。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推荐教育硕士优秀教师或教学管理工作者。
二、报送材料和时间
1、教育硕士优秀教师或教学管理工作者推荐表(纸质和电子版)。
2、教育硕士优秀教师或教学管理工作者推荐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
3、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4年5月20日10时。
三、填表说明
请到QQ群中下载。
联 系 人:王其涛
联系电话:0537-4456284
电子邮箱:qfnuzyxw@126.com
研究生处
2014年5月14日
附件一:教育硕士优秀教师与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办法
附件二、附件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