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经教指委评选,达到入库标准的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为较好的完成这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学校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教学案例人员
获2015年校级案例库建设资助人员、2016年省级和校级案例库建设项目拟资助人员(名单见附件)都必须参加此项工作;2016年招收教育硕士的每个专业领域,应至少有1人(不含获资助人员)提交教学案例。一人可以提交多个教学案例。
二、基本要求
(一)案例的主题及内容须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课程的需要。
(二)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见附件1与附件2)。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案例,不能进入后续评审阶段。
(三)提交的案例应具有鲜明的本土性、时代性与原创性。案例关注中国的教育发展与改革实践;紧跟当前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彰显时代精神;是基于实际调研采编而成,没有著作权争议的原创案例。
(四)案例开发者须签署作者授权书(见附件3),同意该案例授权给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五)各培养单位可择优推荐本单位专家作为全国教指委案例函评专家候选人(见附件4),每个培养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被推荐者应为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并有案例开发或案例教学经验。
三、材料报送与日程安排
(一)各单位于11月4日上午9点前确定所有参与教学案例撰写人员,将初步拟定的案例题目、适用专业领域和作者信息报研究生处(只报纸质版)。
(二)12月30日,各撰写人初步完成教学案例。各单位将最终确定的案例题目、适用专业领域、作者和案例完成情况报研究生处(只报纸质版)。
(三)2017年2月21日前,各单位对案例进行审查、排序。
(四)2017年2月22日上午9点,各单位报送最终上报材料。
1.教学案例电子版。每篇案例单独一个word文档,命名为“专业领域名称_案例题目_作者姓名”。
2.每篇案例的“作者授权书”。
3.案例提交公函(见附件5)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4.函评专家推荐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联系方式
联 系人:王其涛
联系电话:0537-4456284
电子邮箱:qfnuzyxw@126.com
QQ 群:392157668(曲师大案例库建设,请各单位教学案例作者加入本群)
附件1: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
附件2:案例模板
附件3:作者授权书
附件4:函评专家推荐表
附件5:培养单位征集案例提交公函
附件6: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附件7:2015年和2016年立项人员名单
研究生处
201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