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业学位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1 访问数量:


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 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学校开展相关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71日至2018630日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组织

1.各学院负责本单位论文的初选和推荐工作。

2.学校对各学院报送的论文进行汇总、上报。

三、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与所学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培养目标一致。

2、论文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效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对教育实践问题进行系统、深入探索,并能提出科学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

3、论文注重研究方法的科学运用,遵守学术伦理,符合学术规范。

4、论文评议和答辩委员会评价优良。

四、评选步骤

1.各学院成立推荐小组,根据评选标准,择优推荐。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至少推荐一篇优秀论文,推荐数量多于1人时,应对推荐人员排序。

2.学校对学院推荐论文进行汇总,并上报教指委。

五、报送材料和时间

1.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推荐论文(仅电子版),文档名必须为“10446-本人姓名-专业领域”,例如“10446-王泽-学科教学(物理)”。

3.第七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曲阜:1号办公楼311室;日照:会馆2309室)。

4.报送时间截止到2018109日。

六、奖励办法

优秀论文将由教指委编辑出版,论文作者将获得教指委颁发“优秀论文”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其他

填表说明:

1.《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中“单位”是“曲阜师范大学”;“填表时间”应介于201899日与109日之间;“论文答辩日期”为教育硕士参加学院答辩会的时间,格式“yyyy.yy.dd”,例如2011.5.26

2.《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中的推荐专家,可以是本人导师,也可以是学院推荐小组负责人。电子版《推荐表》中,“专家签字”的地方要填写上专家名字;纸质《推荐表》中,“专家签字”的地方,需专家本人手写,并加盖学院公章。

3.《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中“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请填写“符合条件,同意推荐”,日期填写20181015日,无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 孙尚辉

联系电话:0537-4456284


研究生处

201891

 10-3教育发2018-10附件2(推荐表0813).doc

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