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2018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2019年1月23日至1月31日,将安排公共课授课和考试,请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培养方案和授课计划,合理安排2018-2019学年寒假期间专业课(授课课时数应严格执行培养方案中有关规定,1学分的课程,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2天;2学分课程,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4天,其他学分课程的授课时间类推),并于2019年1月19日前将有关安排报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