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第四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的决定》(教指委发(2014)06号),对教育硕士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进行表彰。我校马秀峰、任庆梅、陆书环、张奎明和胡象岭等5位教师获得优秀教师称号,李兆祥、陈光和燕艳等3位同志获得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