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职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2016届在职教育硕士答辩时间定于2015年6月14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现将此次论文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需派专门答辩秘书组织学员下载、填写并打印有关答辩材料(见附件1),所有答辩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其中《学员登记表》和《学习成绩表》为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
2.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中至少有一名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高级教师,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在答辩前交研究生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领取表决票和答辩记录纸。
3.各学院要在答辩前将答辩的详细时间、地点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研究生处。
4.各学院要在校内公布答辩的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5.各学院答辩时,要求各位学员一律使用课件,否则答辩无效。
6.答辩结束后,各学院答辩秘书将表格整理好,交学院分委员会审查。分委员会在讨论时,需做记录,并将讨论通过的材料交研究生处。
7.各学院要统计好教育硕士接收本人档案的单位(应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接收档案的准确通讯地址(非本人的通讯地址),并统计好教育硕士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一定精确到日)以及本人联系方式,表格见附件2;将打印好的《教育硕士基本信息统计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学院盖章后同答辩材料一并提交研究生处。
8.要求学员填写《学位信息数据录入表》,不填学位信息的无法授予学位,填写说明和表格见附件3;同时将打印好的《学位信息数据录入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学院盖章后同答辩材料一并提交研究生处。
9.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需将以下材料提交研究生处:
(1)附件1中的有关表格;
(2)答辩记录纸;
(3)答辩表决票;
(4)开题材料(开题时存于学院);
(5)附件2中的《教育硕士基本信息统计表》纸质版(经本人签字确认、学院盖章);
(6)附件3中的《学位信息数据录入表》纸质版(经本人签字确认、学院盖章)。
(7)附件2和附件3中《学位信息数据录入表》的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qfnuzyxw@126.com。
10.在职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含电子版)由培养学院留存。
1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 王其涛
联系电话:0537-4456284
电子邮箱:qfnuzyxw@126.com
附件:2016届在职教育硕士答辩有关表格
研究生处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