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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王芯等同学违纪处分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11 访问数量:



王芯,女,学号 2020321850,音乐学院学科教学(音乐)专业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20201116日的《心理发展与教育》课程,该同学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请求自己的同学代替点名,造成恶劣影响,严重违反校规校纪。

魏雨晴,女,学号 2020321852,音乐学院学科教学(音乐)专业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20201116日的《心理发展与教育》课程,该同学代替王芯同学答到,造成恶劣影响,严重违反校规校纪。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励办法><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取消王芯、魏雨晴本学期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并予以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即日起生效。

研究生所在学院应在5日内将处分决定送达学生本人。无法送达的,本决定公示5日即视为送达。

研究生本人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研究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