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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3 访问数量:


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全日制专硕”)培养中的重要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教育部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学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结束后,培养学院需为他们举办专业实践报告会。结合学校实际,报告会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培养学院成立由校内外专家、实践单位负责人等组成的专业实践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不能少于5人。

二、会议报告人员

计划20216月申请硕士学位,且已完成专业实践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未在本次实践报告会做专业实践情况汇报的全日制专硕,不能参加2021年上半年的学位论文答辩。

三、报告会时间

培养学院自主安排时间,但原则上应于523日前完成所有报告会。

四、报告会形式

报告会形式要能充分展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技能,教育硕士举行讲课(说课)比赛、艺术硕士举行个人专场音乐会、画展及影展;无法进行现场技能演示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需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并进行现场汇报。

五、考核和评定

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综合表现、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和专业实践报告会的表现等,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四个等级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成绩,并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中相关内容。专业实践成绩评定等级为“不及格”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迟一年毕业,随下一级专业学位研究生重新参加专业实践。

六、工作安排及要求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报告会安排表》和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请于429日前报研究生处。

2. 培养学院汇总评定结果,填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成绩评定表》并于524日前交研究生处。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放到sunshanghui80@126.com;纸质材料交曲阜校区行政办公楼1号楼311房间或日照校区会馆2309房间。

3. 各单位应充分重视本次报告会,公平公正评价学生的实践成果,严格按照评价结果进行排序。本次评价结果,应为此后申报山东省和学校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重要依据。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尚辉

联系电话: 4456284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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