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课程思政,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快推进我省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和《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教社〔2022〕3号)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21〕4号)部署安排,我校决定开展2024年省、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教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课程育人关键环节、专业育人关键领域,充分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坚持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推进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同频共振,有效助力高校内涵式发展。
二、建设计划
2024年,全省计划建设省级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0门左右,我校拟推荐省级建设项目3门,校级建设项目5门左右。优先在国家级、省级课程和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中遴选建设。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择优最多可推荐1门,没有的可不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课程已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在申报截止日前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跨学期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年或两个年度,其他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注重坚持守正创新,注重将课程建设目标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知识体系,传授具有经济价值、 社会价值、生态价值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有效服务“四新”专业建设。
3.课程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能够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课程自身蕴含的思政资源,并科学有机融入教学内容体系,体现思想性、时代性和专业特色,有效实现教书、育人相统一。
4.课程注重教学方法创新,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教学内容、方法及实施过程遵循教学理念,体现先进性、针对性与创新性,教学目标达成度高,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较强辐射推广价值。
7.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
(二)其他要求
已获批教育部、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的课程(以下简称“已获批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再以课程负责人身份申报同一门课程(同名称课程或名称高度相似课程,下同)。
如果申报课程与已获批课程为同一门课程,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与已获批课程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同,且申报书内容不存在雷同情形。各培养单位要将申报课程申报书和已获批课程申报书(原件)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申报,公示情况(公示截图及公示的申报书)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报送办法
(一)材料申报
各培养单位要择优推荐申报项目,按照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材料,并于11月18日前将申报书、附件材料(含支撑材料)、附件2的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PDF版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yjsmpa@126.com。推荐的省级项目要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研究中心网站(https://kcsz.qlu.edu.cn/)进行填报。
(二)工作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申报课程的相关工作,确保申报信息准确、真实,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研究生处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的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进行评审。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徐 璐 0537-4455297
倪芳芳 0537-4456557
附件: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