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课程表》(见通知附件)现已制定完毕,请相关单位根据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安排好专业课程,并于7月9日前将书面材料报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到qfnuzyxw@126.com。
注意事项:
1.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各专业领域最新制定的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安排课程,若不按教学计划安排课程,课程成绩将无法录入系统。2015年首次招生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需同时报送培养方案。
2.此次制定的教学计划,将作为统计教学工作量的依据。
联系人:王其涛;联系电话:0537-4456284。
研究生处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