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毕业研究生: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毕业生研究生个人档案中的重要材料之一,每位毕业生都要高度重视,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各单位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评定信息。
填写要求如下:
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每人2份,由毕业研究生本人认真填写表中属本人填写的各项信息。
2. 表格内容电子版填写,A4双面打印,“学生本人签字”必须手写签名。
3.表内个人填写内容要准确、详尽,各项均不能置空,如无该项情况应写“无”。表中“生源地”和“所学专业”应与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的信息一致。
4.本人简历应从小学填起。所有时间均为“ΧΧ年9月至ΧΧ年7月” 格式参考如下:如张三,从左往右三栏目依次填写:“2009年9月-2012年7月”、“在山东德州一中学习并担任ΧΧ一职”。
5.所获奖惩只统计研究生期间奖惩情况。
6.“自我鉴定”部分
此栏由学生本人对自己研究生期间的表现做出客观评价,要求实事求是。主要对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等)、业务素质(学习情况、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其他方面(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等)。称号用第一人称,具体格式为“本人自入校以来……”,不能用“我……”。
7.院系评定
学院应从毕业研究生的思想品德状况、业务能力等方面做出鉴定。辅导员手写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8.学校意见
该部分由学校统一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
报送时间:2019年5月29日前
报送地点:办公1号楼315室(曲阜校区),会馆2309室(日照校区)
电子版以学生“学号+姓名”命名,学院打包汇总后,以“xx学院2019届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命名发至qsdyjsgl@163.com。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docx
研究生处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