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表彰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将2015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自愿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就业创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
5、获得过全国数学建模比赛奖励、全国电子设计大赛奖励、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单项奖或学校研究生学术论坛三等奖以上等奖励。
6、获得三次及以上校级奖励,对学院和学校研究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参加过研究生支教团,并且表现优异者;已在省级以上刊物(含省级)公开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第一单位为曲阜师范大学);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的名额见附件。
2、各培养单位要根据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和分配的评选人数,确定初选人员。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初选名单公示两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4、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1式2份,附成绩表原件1份)、《申报省级优秀毕业生基本情况一览表》(1式1份)。各培养单位写出评选工作报告(包括程序、总结、意见和建议、初选人员名单),填写《2015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推荐)名单》(1式1份)、于2014年12月30日上午11∶00前交到研究处(曲阜校区交至1号办公楼315室,日照校区交至会馆230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sunshanghui80@126.com,联系人:孙尚辉,联系电话:0537-4456557。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核对《申报省级优秀毕业生基本情况一览表》的内容,要求准确无误,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品学兼优毕业生优先就业的有效手段。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获得本次“省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离校前有成绩不及格、结业或触犯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者,取消称号,收回已颁发的证书和审批材料。
1.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
2.2015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推荐)名单.xls
3.申报省级优秀毕业生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4. 2014省级优秀毕业生学院名额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