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 6号)和山东省人社厅、教育厅和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届湖北籍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60号)要求,为帮助我校湖北籍全日制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现就做好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审核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放对象和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湖北籍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2019年已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湖北籍毕业生(除助学贷款类别的)不再重复申报,其中按照600元/人的标准发放的,此次按照4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发。
二、申请发放程序
(一)信息审核。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在“信息管理模块”下开设“湖北籍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专栏,根据登记信息,将符合条件的湖北籍毕业生进行汇总。
(二)复核拨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6月中旬对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复核,并于6月20日前将补助资金统一拨付于学校账户。学校在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社保卡账户或者个人银行账户,并留存领取签收信息。
三、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根据湖北籍毕业生实际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填报(见附件),按照“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于6月8日前将《2020届湖北籍研究生毕业生信息统计表》发给辛文老师,联系电话15668188780
2020届湖北籍毕业研究生信息统计表.xlsx
关于做好2020届湖北籍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pdf
研究生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