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07 访问数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与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曲师大校字[2014]155号)(附件)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正常学制内的2014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者;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者。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一等学业奖学金

10000

8000

二等学业奖学金

8000

6000

三等学业奖学金


5000

 

推免生第一年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推免文件规定的“第一学年推免生奖学金将达到学年所交学费的120%”的标准进行发放。

三、评选程序

1.11月6日,研究生处下发相关通知,工作启动

2.11月6日-7日,学院初审

学院对《专硕、学硕、985-211、调剂生统计表》(见附件)名单及获奖等级,进行审核,确定获奖人员。

学院根据《第一志愿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中的名额分配,从《第一志愿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中推选出本学院一等学业奖学金和二等学业奖学金的获奖人员。

所有获奖人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统一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3.11月11日下午16:00-17:00,学院上报材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纸质材料1式1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纸质材料1式1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纸质材料1式1份。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到研究生处(曲阜:1号办公楼315室;日照:会馆2号楼2309室)。电子版发送到qfnu_jxj@126.com 。

4.11月12日,学校审核

研究生处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复核,并确定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对获得者名单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其他

如果对评审结果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部门反映:

联系人:孙尚辉  电话:0537-4456557 邮箱:qfnu_jxj@126.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