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关于统计2014级研究生办理火车票优惠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7 访问数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自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学生购买学生优惠火车票须持有铁道部统一发放的实名制火车票优惠卡才能购买。火车票优惠卡中必须录入学校、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乘车区间、入学日期、优惠次数等六项内容。其中,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需与电子注册学籍一致。为将本项工作落到实处,规范优惠卡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需要填写“火车票优惠卡家庭住址统计表”(见附件),

填写注意事项:

“家庭住址”指学生家庭所在的城市、县或县级市,最小到县或县级市即可,格式按照:省+市,或者省+县,比如:河南新乡、山东青州。“家庭站”是指学生家庭所在地的火车站站名,一般应与“家庭住址”一致。家庭住址应与入学时填写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注册登记表》信息相同,切勿错填、乱填。

2.统计表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1日

纸制版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交到研究生处(曲阜校区1号办公楼304室,日照校区会馆2309室),电子稿发送至sunshanghui80@126.com。

二、关于优惠卡的几项说明

1、享受优惠卡对象:

(1)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

(2)学生没有工资收入。

2、限定乘车优惠区间

按规定,学生优惠卡写入的乘车区间,是学校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至父母实际居住地,具体由学生本人选择。如果学生在校期间因为父母居住地发生变化而变更乘车区间,须出示有关证明申请修改。

3、优惠卡使用次数限制

学生优惠卡“实名”后,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的次数也将严格限定,学生每学年只能购买4次优惠票。学生在校期间因损毁或遗失再次申请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时,在写入学生信息的同时,扣减该学生已享受的购票次数,铁路客票系统将累计学生优惠卡已购票次数,在学生购票时进行验证核减。

优惠卡信息、研究生学籍信息和本人实际信息一致才能成功购买优惠火车票,因个人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购买优惠票者,由学生自己负责!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对,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