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居民医疗保险有关精神和日照市居民医疗保险办理办法,现就办理居民医疗保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日照校区2020级在校研究生
二、参保原则及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限:
1.本着自愿的原则,学生可选择在家、单位或者学校入保,办理医疗保险,如家中或单位已办理,学校可不再办理。
2.按学年进行缴费,参保后,医疗待遇按学年计算(本次缴费后,享受医保时间1年)。
三、参保费用:每人每年210元。
四、备案服务
1.急诊(或自行赴市外就医)备案。住院后5日内通过“日照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备案电话或服务窗口进行备案。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县区 |
电话 |
市直 |
12333 |
东港区 |
7976111 |
岚山区 |
2616787 |
莒县 |
7962768 |
五莲县 |
7986055 |
开发区 |
8352710 |
山海天 |
8316360 |
2.转诊转院备案。在日照市具备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
日照市有转诊资格的医院
日照市人民医院 |
日照市中心医院 |
日照市中医医院 |
岚山区人民医院 |
日照心脏病医院(限心脏病) |
莒县人民医院 |
日照市妇幼保健院(限妇科产科儿科疾病) |
莒县中医医院 |
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限精神疾病) |
五莲县人民医院 |
日照市皮肤病防治所(限皮肤科疾病) |
日照港口医院(限日照港内部职工) |
日照市结核病防治所(限结核病) |
|
3.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居住证、居住证办理回执单或其他异地居住证明材料。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单位提供异地工作人员名单。
窗体底端
五、报销办法:
1 .联网报销。参保人员因疾病住院,按规定办理急诊、转诊转院或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在省内就医直接联网结算,跨省就医持本人社保卡联网结算。
2.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住院、未备案、欠费、待遇封锁等各种原因不能联网结算的,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提供报销材料: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特病门诊无需提供)。属于意外伤害情形的,须提供病历复印件、第三方赔付材料(或个人书面承诺书)。
3.其他事宜拨打咨询电话:0633-8866000
六、注意事项
1.文件格式
今年度报盘文件是按照学年统计学生信息。
(1)需要在学年栏处输“1”;
(2)必填项身份证号码(不能为空且必须为18位),姓名确保准确;
(3)其他项参照(报盘说明参照一栏)进行录入。
2.个人身份信息填写
请各学院对学生信息进行把关,确保学生的身份信息准确无误,常见问题有:
(1)身份证号码的校验位不对;
(2)身份证号码不正确,无法获取出生日期或性别;
(3)一人多录,导致身份证号码在报盘中多次出现;
(4)身份证号码将“0”输成“o”等。
七、其他
1.每个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统计信息(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并收款,学院收齐款项后,存入指定账号(银行卡号届时将发送至辅导员群中,请注意查收)。
2.信息统计表和存款回单(均加盖公章)于11月16日下午6点前交至会馆2309研究生处办公室,统计表电子版发至rzxqyjs@163.com。
3.建档立卡、贫困、低保等学生确认后在生源地免费办理居民医保,建档立卡目前不确定的研究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办理居民医保,一旦被认定为此类学生国家会退还相关费用。
4.保险生效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
研究生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