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度研究生应征入伍服兵役资助工作,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自2014年7月1日起,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标准,调整为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补报之前年度的按照原标准执行。
二、申请材料及报送时间要求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高校服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1份(A4纸)。
3. 为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及时获得补偿资金,请各学院于2017年10月19日前将材料报送到研究生处(曲阜:1号办公楼315室;日照:会馆231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unshanghui80@126.com.
联系人:孙尚辉 电话:0537-4456557
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xlsx
2017年度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明细表.xls
2017年度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xls
鲁学助2017-43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