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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2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现将我校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1.评审按照《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与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曲师大校字[2014155号)执行;

2.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其中名额分配表中“硕士分配名额”为硕士研究生实际分配名额,“硕士推荐名额”中含4个实际名额,“博士推荐名额”中含2个实际名额。

3. 各学院按实际分配名额的11.2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严格按照评审结果顺序排序。

二、时间安排

1. 922 下发相关通知,工作启动

2. 922日~929 各培养单位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5天,1011日根据学校公示结果由学院负责人通过“学生奖助管理数据报送系统”填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http://www.xszz.gov.cn:86),并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见附件)要求填写,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申报。审核通过的审批表由评审系统导出,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处。

3. 930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三、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每人一个材料袋,袋上注明学院、专业、姓名和学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原件11份;

(2)《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情况一览表》,原件11份;

(3) 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由导师在复印件上签字。

(4) 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加盖学院公章),原件11份。

(5) 上报研究生处的材料中,推荐为“硕士推荐名额”和“博士推荐名额”的需要提供以上第(2)、(3)条材料;推荐为“硕士分配名额”的不需要提供)

2.电子材料:

请于929日下午500将(1)(2)(4)电子版,发送到xueye_jxj@126.com

3.纸制材料

纸制材料(1)(2)(3)(4)请于929日下午500交至研究生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于1012日下午500交至研究生处。

4.提交地点

曲阜:1号办公楼315室;日照:会馆2号楼2309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尚辉 0537-4456557

四、其他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如对评审结果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或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研究生处

2017-9-22

1、各学院名额分配.xls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xls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doc

5、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6、曲师大校字[2014]155号 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与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