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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20-06-20 访问数量:

一、招聘单位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设学于孔子故里曲阜,在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建有新校区,是山东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拥有ESI世界前1%学科3个,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6个。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本科专业87个。学科涵盖文、理、工、法等10大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督学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长江学者青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9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1人,国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1人(含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3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2人,省智库高端人才专家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7人,全国模范教师5人,全国教育硕士优秀教师5人,凝聚了一支高层次的人才队伍。

学校学科平台与研究条件充裕,为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9名,管理岗位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5、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曲阜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qf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09:00—7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6月22日11:00—7月2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qfnu.edu.cn),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曲阜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导出);

3)国家承认的各教育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如:对学生干部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经证明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须提供经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对运动员等级有要求的,需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系统报名时以上报名材料须上传PDF扫描件,“同意应聘介绍信”可于面试前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等证明材料于面试前到学校提交。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相关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在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qfnu.edu.cn)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师范大学,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素养。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各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qfnu.edu.cn)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并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招聘岗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学校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37-4456483

六、其他

聘用后按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待遇。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曲阜师范大学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