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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一中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24-03-10 访问数量:

一、学校简介

北京市怀柔区第一中学(简称“怀柔一中”)建于1956年,六十七年光辉岁月,形成了体育特色鲜明、科技教育成绩突出的办学特色,凝练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校文化,并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的成绩。1978年被确定为怀柔县重点中学;2004年,被认定为首批“北京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先后荣获教育部首批“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先进校”“全国中小学数字化图书馆示范学校”“首都精神文明单位”“北京市科技教育示范校”“北京市教育科研先进学校”“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学校”“全国外语实验学校优秀校”等称号。

怀柔一中位于区政府西300米、周边紧邻万达广场、京北大世界等商圈,以及怀柔水库、龙山、市妇会公园等地,集都市生活与生态涵养于一体。学校占地面积56565.16平方米,建筑面积36416平方米。包括教学楼、教师单身宿舍楼、学生宿舍楼、科技楼、科技园、图书楼、体育馆、篮球场、田径场等,可以满足新教师们工作、生活等基本需求。

学校现有教学班52个,学生2008名。教职工243人,其中专任教师205人,正高级教师12人,特级教师4人,市区级骨干教师61人(占比25%),35岁以下青年教师80人(占比33%),研究生学历教师59人(占比24%)。

二、招聘计划:

高中政治2人,历史2人,生物1人,会计1

三、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和重修记录,上学期间未缴纳社保,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非京生源毕业生户口进京条件。

(二)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

202391日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取得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回国后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缴纳社会保险。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硕士研究生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94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911日及以后出生)。

(三)应届毕业生要求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上岗前须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取得与之对应的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4年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可提供高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怀柔一中需要相同学科高学段教师资格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七)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八)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五、招聘程序:

具体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beijing.gov.cn/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以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怀柔区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hidaoshu.cn/examinatio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自行注册、完整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按照报考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怀柔区教委将对考生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考生须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并注意短信反馈,资格初审通过后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将不得修改。

(三)心理测试及面试

心理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以后续公告为准,其中心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心理素质,结果不对外公布且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怀柔区教委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各岗位需求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成绩确定名次;主考官成绩仍相同的,将通过加试确定名次。

资格复审将根据实际情况以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及具体要求将与面试成绩公告一同发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怀柔区教委负责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确定体检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怀柔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并单独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公示后放弃的,将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认定标准为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保险记录。

(三)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610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以区教委认定为准,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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