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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0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曲师大校字〔201581号),结合《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研发〔20201号)等上级文件精神,为激励研究生做出创新成果,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造就一批拔尖高层次创新人才,现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在校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数量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各学院按照限额(附件4)申报。

(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每个学院最多推荐2项。

(三)交叉学科

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应具备的条件见《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实施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申请交叉学科的项目,主持人应在相关学科有合作者,并在前期开展过相关合作。

四、工作流程及材料提交

1.申请人须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申请表》(附件2),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交所在学院,学院根据《办法》中的有关要求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汇总《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汇总表》(附件3),按照学院评审结果由高到低排序后向学校推荐。

2.请各单位于2021618日上午11:00前,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材料(1.科研成果复印件;2.开题报告及考核表复印件;3.附件24.附件3)纸质版送交研究生处(曲阜校区1号办公楼311室;日照校区会馆2号楼2309室),电子版(附件23)发送至qfnupy@126.com

3.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对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者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最终立项项目以公示的评审结果为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0537-4455522

六、其他

(一)受资助的学位论文项目,结项时,项目主持人应体现出较高的创新能力:在学校规定的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单位署名曲阜师范大学),或学位论文一次性通过评审且盲审专家评价结果都为优秀。

(二)“学位论文创新资助基金”单设账户,由学校将款项直接划拨研究生培养单位;资助款项分两次划拨:项目立项后,划拨50%;项目完成后,划拨50%。不能完成项目预期目标的,培养单位和导师要做出书面说明。

(三)“学位论文创新资助基金”在名额分配上会考虑博、硕士的区别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自然科学学科之间的差异。

(四)获得“学位论文创新资助基金”的论文,择优作为“山东省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对象。

(五)“学位论文创新资助基金”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管理。

(六)20226月份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行验收,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会同导师积极做好立项研究生科研进度跟踪,鼓励立项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圆满完成明年项目验收工作。对上年度未如期完成验收工作的项目,请相关单位和导师继续做好督促和跟踪工作,争取早日结项。

研究生处

202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