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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0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保证2022年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校编制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1.我校已有的一级学科硕士点按一级学科招生,非一级学科硕士点仍按原有的二级学科招生,同一个招生学科原则上只在一个学院招生管理。

2.为保证研究生培养和今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质量,招生专业方向设置应当与使用中的培养方案一致。

3.同一个招生专业的自命题初试科目需完全一致;复试科目可按专业方向设置(非一级学科硕士点按原有的二级学科招生的,各专业方向复试科目原则上也需一致)。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自2022年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不允许设置多个考试科目组;因特殊情况须按照招生方向设置考试科目的专业,同一方向不允许设置多个考试科目组。

4.专业学位分专业领域的仍按专业领域设置专业目录,不分专业领域的按专业学位类别设置专业目录。

5.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原则上不再区分研究方向。

二、具体要求

1.各学科专业目录编制人员登陆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在此目录基础上新增、修改,新增、修改部分务必用红色字体标注,具体请参照《2022招生专业目录各招生学院上报参考模板》。

2.修订内容为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复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我校2021年在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文物与博物馆和教育硕士相关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有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的学院,鼓励各相关学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申请在其他专业学位的非全日制硕士生招生。

4.由于非全日制与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设置完全一致,所以无需再单独编制目录,学院只需在上报时注明哪些专业招收非全日制和拟招收人数即可。

5.招生学院在上报时需备注不再招生的专业。

6.2021年未招生,而2022年拟招生的专业(领域),需要根据师资情况合理确定拟招收人数。

三、注意事项

1.凡初试自命题科目、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提供参考书目的,所列参考书目应尽量选用近年最新版本,并具有一定代表性、通用性并容易购买的本科教材或参考书,并注明参考书目的名称(含版本)、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以便考生准确查找。对考生提出的有关参考书目的具体情况,由各学院负责解答。

为保证培养方案的延续性及方便考生备考,2022年硕士招生目录和相关参考教材原则上与2021年保持一致;确需修订的,要根据学科发展和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征求学科负责人、指导教师、任课教师的意见及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审慎提出修订方案,参考教材建议使用新版全国通用教材。

2.为保证培养质量,各招生学院如需对本单位专业学位招生专业进行学制调整,可在充分论证、调研及征求国家相关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与招生目录同时提交申请学制调整报告。经学校审核同意调整的专业,学院需做相应的培养方案修订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3.不设复试考试科目的学科专业,要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综合面试或实验技能考核内容。

4.初考科目与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得相同或相近。

5.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栏,可列如下内容:列出本专业复试科目;明确是否招收同等学力,如招收须列出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其他不违背国家政策的特殊说明。

6.学校根据2021年全校拟录取总数、各学院的申请计划数、师资状况、培养质量等因素,按《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暂行办法》要求确定2022年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并在招生目录中对社会公布。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前教育部会下达2022年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实际规模适时研究确定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计划。

7.因教育部未出台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文件,相关要求先参照教育部 《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6号)有关规定。如果上级文件对2022年专业目录编制要求有所变化,待收到文件后再做相应调整。

8.请各招生学院统一将修订后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盖学院公章后于72710:00前提交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行政办公1号楼317房间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日照校区会馆2309房间研究生处日照校区办公室),电子版发至:qfnuyzb01@126.com。联系人:刘宪伟;电话:0537-4455327

为保证更有针对性的招生宣传工作、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的数量和质量,请各招生学院密切配合,按时保质地完成专业目录的编制工作。

附件1:2022招生目录各招生学院上报参考模板.doc

附件2: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pdf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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