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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8-06-08 访问数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现场确认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 2018611日上午830——1100到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曲阜校区行政办公楼1号楼317 房间)现场确认,核验证件原件。通过核验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含本科和硕士,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3.向招生学院提交证明本人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研究论文等原件和复印件。发现材料造假,直接取消考生复试录取资格。

4.报名费220元。

二、考试安排

初试结束后接着进行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1)初试

612日 830----1130 业务课一笔试;

612 1430----1730 业务课二笔试;

613日 830----1130 英语笔试(不含听力);

考试地点: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西联教室。

2)复试

学校对考生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外语笔试根据考生总体成绩情况设最低控制线,达不到最低控 制线者不能进入复试。

③初试专业课及加试课程不及格者不能进入复试,60分为及格线。

614日上午 8点有复试资格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地点:教育学院101305

三、违规处理

1.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违反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2.我校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校会及时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三年内不接受其报考我校。

曲阜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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