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工作 > 博士招生

曲阜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8-06-08 访问数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招收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重视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全面提升选拔质量;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凡有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均回避原则。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曲阜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学院成立教育博士复试工作小组。

(一)曲阜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洪海

副组长:夏云杰

成 员:李兆祥 张才花 唐爱民 杨兴防  尹树林 罗文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其涛

学校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博士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博士招生实施细则和工作原则,讨论决定博士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教育博士复试工作小组

小组成员要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年度教育博士;小组设组长1人,另安排记录员1人;成员数量为5人左右,由招生导师组成员、本专业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的教师组成。

博士复试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和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应考查考生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参考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根据复试考生提供的科研材料,对其科研成绩进行评定。

复试工作小组要对最终结果负责。

三、复试与录取

学校对考生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1:2的比例分方向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1.外语笔试根据考生总体成绩情况设最低控制线,达不到最低控制线者不能进入复试。

2.初试专业课不及格者不能进入复试,60分为及格线。

3.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而得, 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总成绩/3*50%+(专家组测试成绩*75%+外语听说成绩*10%+科研成绩*15%)*50%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计算出考生总成绩,反馈给博士复试工作小组。

5.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博士复试工作小组进行专家组测试时,专家有一票否决权,即专家如果认为该考生无培养前途可一票否决。

7.专家组测试或外语听说测试成绩不及格不能录取。60分为及格线。

8.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9.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招收8人,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招收2人。

10.被录取后的教育博士与招生组导师实行双向选择,每位导师最多指导1名教育博士。

四、纪律与监督

1.博士入学考试的全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博士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的组织过程中,要精心设计流程,禁止出现有关人员迟到,随意接打电话,材料散乱等情况;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复试环境。

2.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阅卷与复试录取各个环节。

附件:

1.博士招考专家测试(考核)成绩表

2.博士招考外语听说测试情况记录表

3.博士招考科研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4.博士招考科研成绩统计表

5.博士招考成绩汇总表

201868

 2018教育博士招考复试工作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