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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5-11 访问数量: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意见》(曲师大校字[20183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防疫安全,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公平公正,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及“相关人员回避”的原则,严肃纪律、规范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坚持科学有效,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博士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博士招生实施方案和工作原则,统筹管理全校博士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和指导全校博士招生录取工作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博士招生录取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联络事宜。

(二)各相关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育博士招生录取工作。负责指导本单位教育博士招生工作的疫情防控、考试组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相关成绩上报等工作。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备案。

(三)各招生学院成立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小组。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应由与考试专业领域密切相关、学术水平高、公正严明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及外语水平测试教师组成,其中专业测试教师数量不少于5人。学院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外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能力考试、综合素质考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其整体情况与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认真评价。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我校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目录中规定的初试、复试内容均通过网络远程考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

网络远程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普通招考考生的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申请—考核制”招考考生只参加复试。初试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能力测试、综合材料评价;复试为综合素质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贯穿整个考试过程。外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能力测试、综合材料评价、综合素质考查四部分内容按不同权重计入总成绩。

1.初试

1)外语水平测试。采取网络远程笔试方式,满分100分,根据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最低控制线,未上线考生无复试资格。测试时长50分钟。通过短文阅读、短文翻译、作文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主要是对考生外语读写等方面能力和水平的测试。

2)专业基础能力测试。采取网络远程笔试方式,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无复试资格,测试时长90分钟。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内容是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两门专业基础课,侧重考核考生对相关科目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综合材料评价。采取材料评分方式,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招生学院根据教育博士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评分办法,于考前在本单位博士招生考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并根据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对其整体情况与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分认定。

2.复试

综合素质考查。采取远程口述作答方式,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测试时长一般不低于15分钟。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考核考生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包括对考生科学精神、敬业精神、个人心理特征等方面的考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材料审核与专业考试同步进行的方式,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结合考生提供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等材料,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各招生学院党委书记是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组织实施。

(三)考试安排

1.资格审查

按《曲阜师范大学2022年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2.考试流程

按《曲阜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注意事项》要求执行。

3.考试要求

招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参加考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招生政策和考试纪律的培训,相关人员在考试中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以及考试程序和标准,认真做好记录。考试工作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公平公正,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规定,考试过程严禁测试教师和工作人员迟到和随意进出、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杜绝一切与考试无关事项;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切实保证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公平性和有效性,提高选拔质量。

(四)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不再组织统一体检,但需考生提供规定日期内规定资质医院的体检报告。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资格及录取

(一)普通招考考生

学校对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总成绩按教育博士不同方向进行排名,结合招生计划按照1:1.5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为百分制,计算办法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50%+综合材料评价成绩*30%。按复试差额比例计算出的末位考生成绩并列时,相关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招生学院结合招生计划,按照教育博士不同方向的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办法为: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查成绩)*40%。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综合素质考查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以确定最终排名。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

考核小组每位成员对申请人的表现独立打分(满分100分),小组成员给出分数的平均分即申请人最终考核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在教育博士 “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内,分方向按照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如考核成绩相同,则由专家组再集体评定综合素质,依综合素质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招生学院提出本单位的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疫情防控

1.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专班,明确分管领导、专门工作人员、防疫专门人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督查督办、应急处置。制定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工作会议、材料审核、命题、网络远程考试、评卷及录取等各工作环节均应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人,负责特定范围及工作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细化工作职责。

2.物资保障。学校和招生学院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洗手液等日常防疫清洁物资及护目镜、防护服等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

3.宣传培训。学校和招生学院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制度和工作流程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防疫教育宣传,使其熟练掌握防护知识和工作技能。

4.场所消毒。工作场所正式启用前三天,每天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包括室内空气、地面、就餐场所、卫生间、门把手、课桌、橱柜、开关等。每天考试或其他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一次集中消毒。工作场所启用前一天,应提前开窗通风,不少于1个小时。

5.健康防护。考试期间,学校考试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入口处设置检测点,核对身份,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相互间隔,依次开展体温测量。工作场所内,减少工作人员密度,增大人均空间;工作期间开窗通风。工作人员考试期间要做到不聚餐、不聚会,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

6.应急处置。若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人员,立即启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六、监督和复议

1.落实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博士招生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试结果全面负责,并负责对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各学院院长是本单位教育博士招生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教育博士招生考试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教育博士招生考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审慎细致地做好教育博士招生考试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马虎行事。

2.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考试现场巡视,随机对网络考场派出监察员进行监察。招生学院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证教育博士招生考试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3.学校和招生学院及时公布博士招生考试工作细则、录取结果等招生考试信息。

4.曲阜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0537-4455327(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7-4455668(纪委案件管理室);举报邮箱qfnuyzb01@126.com

七、其他

1.教育博士网络远程考试中所用试题(包括副题)和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管理。

2.考生外语水平测试答卷、专业基础能力测试答卷、综合材料评价评分记录、综合素质考查评分记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由招生学院保存三年。

3.教育博士招生考试全过程均需录音录像。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招生学院将相关音像资料刻盘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