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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03 访问数量:

各相关单位:

学科评估是对各学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全面检查,是各学科发现优势和差距、有效推动学科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契机,也是科学规划学校学科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学科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2016年4月,教育部正式启动了第四轮学科评估,现就我校参加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全部学术学位学科均参加评估;不参加评估的学科需申明理由,并以学院的名义向学校提交报告。

    二、学科评估相关安排

1.召开评估工作会议

5月3日,学校召开学科评估工作大会,学校领导就学科评估做重要讲话,研究生处具体布置相关工作并进行工作培训。

2.时间安排和材料报送

(1)各学科所在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的材料收集、整理、汇总、表格填报等工作。跨单位的学科由牵头单位负责组建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相关单位的相关领导。

(2) 5月5日上午11:30前,各单位将欲参加评估的学科、准备调整学科及调整理由、各评估学科工作小组名单和联络人信息等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处。

(3)5月6日-5月23日,各单位收集材料,填写《学科评估简况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聘请本学科相关专家进行学科论证;5月23日12:00前,各单位将经单位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签字后的《学科评估简况表》报送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行政办公楼315室,日照校区会馆2309室);

(4)5月24-25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科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存在的问题;

(5)5月26-27日,各有关单位修改完善材料,并在5月27日15:00前,通过评估系统填写、提交《学科评估简况表》终稿。

(6)5月28日,学校对终稿进行审核并提交;各学院在29日上午12:00前通过采集系统打印、装订《学科评估简况表》,打印、装订相关支撑材料及《在校生和用人单位信息表》(须经单位负责人和学科带头人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处;29日下午,学校汇总材料核实无误后,寄送教育部学位中心。

    三、有关要求

1.学科评估事关学校声誉和学科发展,各单位务必要重视此项工作,单位负责人和学科带头人要亲自把关,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并对填报的数据负责。

2.设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务必认真、详实地整理参评材料,并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和规定,填写《学科评估简况表》。

3.请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和学科务必及时协商和沟通,特别是有多个一级学科的单位进行填报时必须避免评估材料的交叉重复。

4.各单位认真做好评估学科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支撑材料要求与《学科评估简况表》一一对应。

5.《学科评估简况表》要求提供相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信息,务求详尽、准确无误。

6.教育部学位中心学科评估系统将于5月5日正式开通,研究生处届时将各学科账号、密码通知各单位。

7.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按时上交有关材料。

8.各单位在材料填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随时与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敏、臧付伟,联系电话:0537-4455297、 4456014。

研究生处

2016年5月3日

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学科评估领导小组

附件2:学科评估各工作小组名单

附件3: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的邀请函(学位中心[2016]42号)

附件4: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

附件5: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

附件6:曲阜师范大学参加第四轮学科评估的学科清单

附件7:学科评估简况表(分单位下发)

附件: